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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开展《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关电网企业要按照新版“两个细则”规则条款要求,修改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原则上2022年9月底前,技术支持系统要具备模拟运行条件,新版“两个细则”启动模拟运行。
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模拟运行稿)中提到,细则适用于华东区域内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并且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各类型并网主体电力辅助服务的提供、调用、考核、补偿、结算和监督管理等。
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中提到,并网主体包括发电侧并网主体、可调节负荷和新型储能等。
(一)发电侧并网主体为华东区域内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并且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等。
(二)可调节负荷指电力系统中具备技术条件参与电网调度的负荷资源,可以是满足准入条件的大用户、也可以是聚合后的主体。
(三)新型储能为华东区域内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并且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公用储能电站。
附件: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2〕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