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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榕城区、揭东区、揭西县)特许经营项目公示中标人,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优先公司中标,投标报价680005000元。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采用TOT+BOT(转让一运营一移交和建设一运营一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将揭阳市政府控制的存量屋顶资源(榕城区、揭东区、揭西县)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同时获得利用屋顶资源建设运营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由其在揭阳市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特许经营者利用存量屋顶资源投资建设运营屋顶光伏项目,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的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可分批建设,各屋顶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项目公司、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项目公司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2022年12月-2024年12月。
回报机制:本项目为“TOT+BOT”特许经营项目,政府方向特许经营者转让存量屋顶资源并授予新建屋顶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经营权后,光伏发电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公司按照“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模式,本项目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红线范围内单位优先使用屋顶光伏发电,用户电价按照供电局电价价目表收取,项目公司通过发电收入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同时电网企业应保证本项目屋顶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特许经营权价格:68000万元(大写:陆亿捌仟万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参与竞争的特许经营者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格,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