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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晚间,巴安水务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张春霖诉巴安水务一案完成一审判决,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沪 0118 民初 17013 号)。根据判决书,撤销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股东大会决议中第(九)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第(十)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不服(2022)沪 0118 民初 17013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将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维持原判,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股东大会决议第(九)项和第(十)项将被撤销;公司董事会成员将恢复至 2022年 5 月 18 日换 届选举前的配置,由 6 位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继续履职,直至选举出第五届董事会新任成员,同时公司自 2022 年 5 月 19 日至二审判决生效期间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