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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启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创新采煤塌陷地产业治理新模式,加快打造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的“光伏+”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工济宁时代永福、菏泽中鲁等项目,建成华电肥城、华能嘉祥等项目。到2023年底,基地在运在建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开发。推进海上光伏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技术创新,在全国率先探索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工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山东发展投威海文登HG32等首批桩基固定式项目,规模150万千瓦。深入推进国电投半岛南3号等漂浮式项目研究论证,创建海上光伏实证基地。积极探索“海上光伏+”综合利用,推动海上光伏、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其他新能源发展。坚持储能优先,加快华能高青、华电福山等光伏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以工商业和户用屋顶为重点,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化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开工诸城辛兴镇、临邑临盘街道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全年新增市场化并网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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