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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扬鞭自奋蹄,奋力夺取首季“开门红”!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业主)优选”中标结果,黄河公司与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2标段100万千瓦中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标志着黄河公司继获得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多隆)39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开发权后,在推动抽水蓄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本项目中标对集团公司提前布局主要河流水电枢纽项目和清洁能源一体化基地开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建成后将为中卫市新增新能源电源提供调峰填谷服务,是区域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为助力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黄河公司‘三四二’奋斗目标高质量落地以及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黄河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鹏表示。
中宁抽水蓄能电站
位于宁夏中卫市中宁县长山头乡大井子黄河右岸,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初拟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共安装4台25万千瓦抽水蓄能机组,后期通过优化方案可扩机至120万千瓦,总投资约71亿元,电站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28.1亿千瓦时,可有效提升宁夏中卫地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和清洁能源利用率,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黄河公司充分发挥产业结构协同、多能源品种互补等优势,积极抢抓抽水蓄能开发资源,这次在宁夏自治区通过竞标方式取得又一胜利,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清洁能源开发方面的强劲实力,为我们持续拓展青海省外清洁能源项目开发鼓舞了士气,提振了信心。”黄河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李洪川说。
第一时间成立投标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构建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组织专题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不断优化组合联合体单位,力争提高地方业绩贡献得分……
获取到招标信息后,黄河公司依照集团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定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了由公司统一领导、规划发展部牵头指导、青铜峡发电公司具体实施的投标工作计划,认真研究和分析研判招标方案中的关键条款及采分点,反复调整投标策略、完善投标方案,充分调动和发挥联合体各方优势,确保了以最优的资源配置和方案赢得评标专家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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