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2023年四川省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是继2022年 6月29日《关于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的进一步升级,标志着四川电力市场在需求侧市场化响应机制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 作者:小硕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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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总体原则
遵循“统一市场、统一规则、统一平台”原则,最终实现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市场化影响能力。
02参与方式及条件
1.电力用户
政策初期参与的电力用户以国网四川电力公司经营区内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为主,未来视情况扩大至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内用户参与。
2.负荷聚合商
负荷聚合商初期以售电公司为基础成立,需求侧响应交易与电能量交易独立开展业务,开展需求侧响应代理需具有负荷聚集商身份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重点1:负荷聚合商资格获取条件
重点2:负荷聚合商代理方式
重点3:需求侧响应代理合同签订
备注:代理合同都需约定考核费用分摊比例
03响应组织流程
04响应数据计算与采集
05需求响应结算与考核
交易中心在国网电力公司推送实际用电负荷后,与一周后完成响应日的结算,出具日清分结算单,并以月为单位进行结算。 有效响应必须满足实际最大负荷小于基线最大负荷,以及实际平均负荷小于基线平均负荷。
需求响应结算
需求响应考核
收益=总响应费用-总考核费用06费用结算及来源
需求响应费用来源于尖峰电价收入,响应收益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按照交易中心结算依据在结算电费时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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