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砚山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补充公告”,公告指出:砚山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因评分排名第二的中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项目建设,拟递补得分排名第四的企业为开发主体,递补开发主体为福建省中宝能源开发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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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4月13日,砚山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公告发布,其中拟定云南江苏天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文山汉武商贸有限公司为砚山县15.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
详情如下:
砚山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补充公告
砚山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因评分排名第二的中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项目建设,根据《配置方案》相关要求,经砚山县可再生能源和煤电改造升级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递补得分排名第四的企业为开发主体,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规划资源配置: 砚山县15.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递补开发主体
福建省中宝能源开发开发有限公司
砚山县可再生能源和煤电改造升级
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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