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云南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
(资料图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23〕509号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云南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云南电网2023—2025年各用户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工商业用户(含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代理购电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三、请云南电网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输配电价;对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有关数据及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四、各州(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确保输配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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