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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国家能源集团蓬莱公司二期2×100万千瓦工程项目正式获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该项目是山东省“十四五”新增超超临界煤电优选项目,是山东电网的重要火电调峰电源,是黄渤海新区的稳健工业热源项目,规划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项目采用超低排放技术、深度调峰技术、大流量供热等先进技术,利用海水、海水淡化制水作为水源,燃煤由自有核心矿区经自有铁路、港口、海运公司运至位于厂址附近码头,具备集团“煤、电、路、港、航”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优势,致力于打造清洁化、一体化、智慧化、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现代化大型火力发电厂。
项目投产后,可实现“热、电、水、气”联产,废水零排放,灰渣和浓盐水综合利用,同步规划建设复合型储能、综合能源利用等辅助生产设施,加快“发电+”综合能源企业建设步伐,为下一步实现周边工业园区供热,提升山东电网末端电网稳定性奠定基础,并有效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对黄渤海新区发展格局形成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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