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今日,福建发改委发布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此次竞争配置项目包括长乐B区(调整)10万千瓦、长乐外海I区(南)30万千瓦、长乐外海J区65万千瓦、长乐外海K区55万千瓦、莆田湄洲湾外海40万千瓦,共5个场址、200万千瓦。文中并未提及上网电价相关要求。
6月12日,广东阳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阳江市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次竞争配置共6个项目,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全部位于省管海域,分别为: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三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四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五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不作为本轮竞配因素,参与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01
(资料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要求、《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22〕26号)和《福建省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福建省发改委组织开展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第一批)。
一、竞争配置项目
包括长乐B区(调整)10万千瓦、长乐外海I区(南)30万千瓦、长乐外海J区65万千瓦、长乐外海K区55万千瓦、莆田湄洲湾外海40万千瓦,共5个场址、200万千瓦。
二、基本要求
(一)企业可以集团公司(一级公司)或其下属唯一一家子(分)公司参与此次竞争配置。如以子(分)公司名义申报,须获得集团公司唯一书面授权。
(二)企业应当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充裕的项目资本金、较强的投资能力,企业总资产应在100亿元及以上(2022年财务报表)。
(三)企业应具有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企业可以单独作为投资主体参与竞争配置,也可与另一家企业组建固定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企业不得超过两家)作为投资主体参与竞争配置,投资主体(或联合体成员企业之一)应具有国内海上风电控股项目并网业绩。
三、竞争配置文件获取
有意向参与竞争配置的企业,在2023年6月14日8:00至6月20日18:00(北京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申领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对申领人的授权委托书、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参股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核准证明文件及股权证明文件、或者2019年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海上风电项目配置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申领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送至邮箱:fjs2023jzpz@163.com,邮件主题为“企业名称(全称)”,所提交的电子扫描件须逐份加盖公章。
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提交上述文件后,申领人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现场领取《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第一批,下称《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参与此次竞争配置的企业,其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工作文件》,否则不得参与竞争配置。
领取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领取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
四、申报文件提交
投资主体按照《工作文件》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
提交时间:2023年7月11日14:30—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063595
联系邮箱:fjs2023jzpz@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02
6月12日,广东阳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阳江市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竞争配置共6个项目,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全部位于省管海域,分别为: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三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四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五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项目。各项目场址范围、风资源条件、集中送出及陆上登陆点规划情况附后。
制定报备竞配方案。按照《广东省2023年海上风电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制定《阳江市2023年海上风电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和《阳江市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评分指引》(附件2),经市政府同意后在6月1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备。
采取综合评分法,由省、市分别评分,其中百科,阳江市评分(共70分)。包括企业能力25分、方案合理20分、技术先进15分、地方自主评分10分;
省评分(共30分)。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评分,主要考虑申报主体对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贡献和推动作用等综合效益。
附加分(共20分)。由阳江市负责评分上报,主要评分指标为以联合体申报的最高加10分、与海洋牧场综合开发利用的最高加5分、放弃省海上风电补贴的最高加5分。
上网电价不作为本轮竞配因素,参与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详情见下:
阳江市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海上风电规模化有序规范开发和技术进步,实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与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建设,根据《关于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69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一)通过项目竞争配置,选择投资能力强、经营业绩佳、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诚信经营好的投资主体获得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推动项目规模化开发,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推动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建设发展。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鼓励技术进步、加快降本增效、促进产业发展”原则开展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相关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作为推荐项目开发主体的重要依据。
二、配置范围及工作程序
(一)配置范围
本次竞争配置共6个项目,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全部位于省管海域,分别为: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三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四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五海上风电项目、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项目。各项目场址范围、风资源条件、集中送出及陆上登陆点规划情况附后(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 制定报备竞配方案。按照《广东省2023年海上风电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制定《阳江市2023年海上风电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和《阳江市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评分指引》(附件2),经市政府同意后在6月1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备。
2. 组织申报评分。按照本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相关企业在6月19日下午下班前完成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送至阳江市发展改革局301室。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直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专家组成的2023年阳江市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评审小组,在6月26日前完成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评分。
3. 项目上报。竞争配置评分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发展改革局于6月30日前将每个项目评分前3名的申报主体名单和评分,连同其申报材料、佐证材料一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4. 省组织评分统筹确定开发主体(7月底前)。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综合考虑我市上报的各申报主体对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贡献和推动作用等综合效益进行评估打分,再结合我市报送的评分情况,统筹平衡提出各项目开发主体建议意见,上报省政府审定。
5. 省印发通知并组织实施(8月底前)。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通知,明确各项目开发主体配置结果,以及在项目核准、落实开工手续、加快项目建设、履行申报承诺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要求。
三、评分标准
采取综合评分法,由省、市分别评分,其中:
(一)阳江市评分(共70分)。包括企业能力25分、方案合理20分、技术先进15分、地方自主评分10分;
(二)省评分(共30分)。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评分,主要考虑申报主体对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贡献和推动作用等综合效益。
(三)附加分(共20分)。由阳江市负责评分上报,主要评分指标为以联合体申报的最高加10分、与海洋牧场综合开发利用的最高加5分、放弃省海上风电补贴的最高加5分。
上网电价不作为本轮竞配因素,参与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12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