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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3日,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撤销年产100GWH铜基碳元固态储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年产100GWh铜基碳元固态储能电池项目,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现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的规定,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认定该项目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予以撤销。
据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内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一)环境影响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的;(二)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三)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 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年产100GWH铜基碳元固态储能电池项目由广西云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规划总投资300亿元,分三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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