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6日对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与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涉及购售电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1、被告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4220285.69元;
2、驳回原告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41800元,由原告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03096.54 元,由被告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38703.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称,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该纠纷案详情,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2023年2月发布的《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发字【2023】第 0081 号作了如下记录: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