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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暂行)》,《方案》提出,通过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促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先行选择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先进制造业、民族手工业、高新数字产业等民生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试点。
其中,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炊具制造业,生物医药、藏医药制造业,制氢制氧、供暖供氧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新型包装材料制造及其他高端制造业。
制氢制氧、供暖供氧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20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
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是指为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发电提供组件产品的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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