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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新疆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通知中提到,未进入商业运营但已满足入市条件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在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时点起,不再执行调试运行期电价,按照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价结算。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按照当地同类型机组当月代理购电平均价结算。同类型机组当月未形成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电量的,按照最近一次同类型机组月度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格结算。尚未参与代理购电的部分类型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无同类型机组当月和最近一次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的,按照当月所有机组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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