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引发业界广泛关注。作为能源智库,国网能源院组织相关专家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初步剖析,力求助力业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为此,中国电力公众号推出了“能源政策解析”栏目,借此与业界同仁交流学习。
以电力制度型开放的先行先试
助力构建高水平开放经济体制
苗中泉、孟鹤立
国网能源院
能源互联网研究所
(来源:中国电力)
深改委第二次会议强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完善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继二十大报告明确重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之后,中央深改委会议对此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在当前内外局势中尤具战略深意。
自我国提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后,国内外出现了不容忽视的理解偏差。加上近些年大国地缘政治博弈加剧,新冠疫情背景下各国强化相互封锁,全球开放贸易体系遭到重创,外资发展确实也遇到了一些现实阻力。深改委会议既是对改革开放道路的明确坚持和既有部署的持续深化,也具有正航向、廓迷雾、警世钟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是党和国家意志的主动选择。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基于公平公正原则的全球开放经济体系的主要受益者,也是这一体系的最大和最坚定的支持者和维护者。坚定不移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既有利于我国自身发展,也是对全球开放经济的切实和重要支撑,国际领导道义凸显。
构建高水平开放经济体系,对电力行业带来的直接影响如下。一是提出了电力行业如何落实中央要求、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之电力范本的紧迫议题。尤其是突破装备、发电等传统外资电力业务,在其他电力环节如何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资、借助外资发展促进电力领域深化改革,已成为须严肃谋划的研究课题。二是提出了电力规划、建设、运维、保供如何更好地适应和服务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和新发展格局的时代命题。优化源网荷储整体规划,统筹加强新能源消纳和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的稳定可控水平。
毫无疑问,电力行业具备构建制度型开放经济体系先行先试的诸多条件,也应该把握住这次发展的机遇。
专家介绍
苗中泉,供职于国网能源院能源互联网研究所,主要从事能源地缘政治经济、国际能源治理、能源电力改革、电量数据经济政策价值挖掘等研究工作。
孟鹤立,供职于国网能源院能源互联网研究所,主要从事综合能源系统及相关模式等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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